受周边城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影响,10月24日23时开始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开始急剧上升,25日1时达重度污染,3时达到严重污染水平,目前污染态势持续恶化。经会商,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持续污染。根据《潜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我市于2023年10月25日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7时启动Ⅲ级响应管控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最好能够降低开窗通风时间。
(三)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能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上班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节约用电,最好能够降低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的基本工艺的生产时间。
(一)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紧盯小时数据,强化工作调度。实施工业公司每日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柴油车使用大户实行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业公司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禁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落实加油站、汽车修理、餐饮油烟日巡查制度。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修理喷漆作业、餐饮油烟净化器运行日巡查监管,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三)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控。开展建筑施工工地的每日巡查监管,暂停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应急、抢险、抢修除外),喷淋降尘设施常态化开启,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道路修建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围挡施工、裸土覆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应急期间暂停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
(五)加强洒水喷雾保洁降尘作业频次,增加潜阳路、泰丰路、章华南路、红梅路、园林南路、南浦路、育才路等主次干道洒水喷雾频次;施工工地(含市政、道路、园区企业、建设工地等)每日常态化开启喷淋洒水作业,保持路面见湿、厂内见湿,严控颗粒物、臭氧污染。
(六)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组织警力加强交通疏导,严禁重型柴油车进入主城区。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
(七)加强区镇街道道路洒水降尘以及砂石料厂的扬尘管控,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引导、日巡夜查,严禁露天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加强低茬收割、秸秆粉碎翻耕、打捆离田等措施落实,特别是旱田要尽快翻耕、虾田尽快上水,最大限度消除焚烧隐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