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公司未经任何批阅手续,违规在居民楼墙面设置商业宣扬广告,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近来,城管部分向这家广告公司开出了2000元的罚单。
5月29日下午,掇刀区城管执法局团林中队在团林铺镇集镇展开运营次序规范专项举动,发现将军东路一居民楼墙面被刷满商业宣扬广告。经查询,该处墙面广告为产品营销售卖喷绘,未经任何批阅手续,属私自设置的违规户外广告。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丈量,墙面广告长6米、高8米,简直占满了整个墙面,严重影响了集镇形象。执法人员当即联系到制造喷绘的广告公司,向公司方讲解了户外广告的设置需通过一系列批阅手续,以及关于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需求承当的法令结果。随后,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期限整改通知书,并根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法令》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则罚款2000元。
城管部分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发现一同,处置一同。
《荆门市城市管理法令》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分担任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分担任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契合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国家城市容貌规范,运用的文字精确,商标、图画内容合法,契合公共道德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可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第六十二条: ……违背本法令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则,由城市管理部分依照以下规则予以处分:未经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责令期限撤除,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撤除的,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荆门晚报通讯员周梦芸 陈晶晶 记者杨涛)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