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10期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表。其间,潍坊乾邦机械有限公司运用未经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和叉车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大众网8月23日讯(记者 张坤)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10期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表。其间,潍坊乾邦机械有限公司运用未经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和叉车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子称号为潍坊乾邦机械有限公司运用未经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和叉车案,行政相对人称号(含法定代表人名字)为潍坊乾邦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高山),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为58C,处分是由为运用未经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和叉车,处分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处分成果为1.责令不再运用未经检验的特定品种设备;2.罚款。
1、大众网一切内容的版权均归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答应,任何其他个人.或安排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仿制、修正或发布运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间任何方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一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仿制或保存;不得修正或再运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材料,必需获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现已本网授权运用著作的,应在授权范围内运用,并标示清晰来历:大众网。违背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