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来临,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城乡环境整改治理,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部署,决定
各有关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积极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迎“两节”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环境卫生。
1.建筑工地围挡按要求设置围挡并保持整洁完好、牢固稳定;围挡外侧环境保持整洁,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工作的通知》(青文明办〔2023〕24号)要求执行。
2.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理洗涤;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平整,无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3.建筑工地现场建筑物立面整洁完好,生活区、办公区环境整洁,卫生防疫及临时设施管理符合标准要求,生活区无垃圾积存、无臭水沟。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健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内无旱厕,灭蝇灭蚊灭鼠措施齐全,病媒生物防制定期开展。
4.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工地做好塑料袋、密目网、易漂浮垃圾等易漂浮物的整治工作,要及时清洗整理或加固,避免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工地漂浮物挂网事件发生。
各有关单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文明施工“企业—项目—班组”三级管理体系,制度到位、责任到人、执行到底,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工地迎“两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方面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各相关的单位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发现环境卫生问题,立即整改。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两节”期间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整治要求、现场环境卫生差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做处理。